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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共2篇)

时间:2024-02-17 14:27:44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共2篇)[本文共10938字]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探索(第1篇)

中共XX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于XX

党政机关在我国行政体制中处于核心地位,担负着宏观管理职能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责任。党政机关中党员比例高、党员素质高,是决策、组织、实施的主体,担负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等重要职责。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和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长期实践中发现:目前考核评价机制下的机关党建工作实践效果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仍然有很大差距,需要大力改进。只有建立健全完善、务实、从严、管用的机关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像考核评价经济业务工作一样,把机关党建考核的“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才能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作用,才能确保机关党建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一、目前机关党建考核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些单位党组(党委)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要管党”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党组(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党建工作力量严重缺乏,往往造成机关党建考核评价处于“三个局限”的局面。

(一)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考核评价局限在完成规定动作上

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考核时,普遍存在传统惯性,查看资料多、查看现场少,听组织汇报多、听党员心声少。注重那些“看得见”的形式要件,轻党建工作实际效果。重年终考核、轻日常跟踪,重考核评价、轻结果应用。考核评价流于表面形式,只要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即可。考核内容过宽或过窄,考核条目过粗或过细,考核方式过于简单,党员群众参与度不高,考核的结果没有充分运用,干好干坏一个样。也没有区分独立法人单位党组织和非法人机关党组织,建立不同考核评价机制。

(二)对党员队伍建设的考核评价局限在不出“问题”上

一是对党员的考核评价内容量化不够。党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党性修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等内容不易转化为考核指标,不易细化量化,大都以个人感官直觉判定,对于质量和效果难以考核评价,缺乏客观合理的度量标准。特别是个别单位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流于形式。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对党员的集中学习,缺乏对党员的科学理论、法制理念、文化素养岗位技能的教育,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岗位业务知识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淡化。

二是对党员的考核评价方法过于简单。一些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评价采取“一刀切”的不实做法。既没有严格地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衡量党员的现实表现,又没有针对不同岗位职责、不同层次党员提出不同的考核评价指标,只要完成了工作任务,只要不出问题,党员考核评价时就“过得去”。对那些不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自觉参加党内生活、不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及一些有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在处理上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缺乏严格有效的组织处理措施。

三是对党员的考核评价混同于其他考核,结果运用不佳。目前普遍存在对党员的考核评价与干部职工年终岗位评价混在一起,有的甚至以年度岗位考核代替对党员的考核评价,而且往往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没有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评选“优秀党员”大多以先进材料、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等方式进行,人为因素较大,不易做到客观公正,很难让党员群众信服。对党员的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程度不高,没有与干部任用结合起来,造成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领导对党务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降低。

(三)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局限在口号上。

一是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履行党建责任意识缺失。虽然一直在强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但在具体实践中,一些单位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单位党组(党委)和基层党组织“一把手”角色定位不 ……此处隐藏5991个字……amily: 仿宋, SimSun; font-size: 21px;">(一)考核评价方式应该做到全面考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上级评价与党员群众话语权相结合。考核评价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进行。

1.实施动态考核。将党建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加大日常动态跟踪考核权重,把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平时,避免年终突击应付完成任务;各单位可随时查询本单位的考核得分,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目了然,便于及时采取措施改进。

2.实行日常抽查考核。围绕上级部署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动态,并如实登记,建立台帐。

3.实行半年督查考核。每年年中,采取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了解、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督进度、督结果、督成效。

4.实行民意调查考核。组织专门人员,选取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党员群众对象,采取面访调查、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网络或公众平台等方式,对党组(党委)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等进行民意调查。

5.实行述职测评考核。年底前就党组(党委)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抓党建工作情况,实行既对下又对上的“双述双评”考核。

6.实行年终综合评价。年底综合上述五项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进行折算,得出年度考核总分。再按总分分别评定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等次。与组织部门开展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分值占领导班子建设总分的三分之一以上的比重。

(二)考核评价的责任落实应该做到明确主体责任、明确“第一责任”、明确具体责任、明确部门协调责任

1.明确主体责任。突出部门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制,克服和纠正重经济、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建与经济行政业务的关系。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加强对基层支部书记的考核,促使其按照党章的规定把支部工作开展起来,通过支部标准化建设,把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真正把党要管党的责任落到实处,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明确“第一责任”。突出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作为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成员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3.明确“具体责任”。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分管班子成员是本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努力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带头抓党建,行政领导重视支持抓党建,党务工作者自觉主动抓党建,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把那些思想好、能力强、对党建工作热心的同志放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做好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使其逐步成为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4.明确“部门协调责任”。机关党建工作涵盖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多个部门。多年来,几乎每个部门都要出台考核文件,政出多门加重基层单位负担。需要改变这种局面,可考虑由机关工委牵头,联合几大部门,每年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统一进行考核评估,综合得出考核结果。

(三)考核评价的结果运用应该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与责任追究挂钩

1.与评先评优挂钩。把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到党建工作评先评优中,每年评选一定比例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参照绩效评估的奖励标准,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注重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激励性,体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要。

2.与干部任用挂钩。对在年度综合评价中多次为优秀的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对干部的提拔使用应当事先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意见。对从未评为优秀的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予以提拔使用。

3.严格责任追究,督促整改落实。对年度综合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对考核结果排名末位的,由上级党组织书记对党组织书记约谈问责。连续两年考核评价排名末位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诫勉或进行调整。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党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在纯洁党员队伍上来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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