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电动三轮车交通管理存在三方面问题
电动三轮车具有轻便、实用、经济的优点,能够很好的满足群众日常出行及接送学生的需要,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电动三轮车随意上机动车道、非法营运、乱停乱放、闯红灯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难题。调查显示,县级区域电动车交通管理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人员复杂,安全性差,安全隐患多。驾驶人员层次复杂多样。从年龄上看自十几岁到七十几岁不等,且多以中老年人为主,少部分驾驶人员身体残疾,此类人群身体状况相对孱弱,驾驶车辆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从文化层次看,此类人群大部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并且缺乏专业系统的安全驾驶培训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教育;加之电动三轮车本身制造工艺不够精细,技术含量不高,安全性能差。这些车辆一旦上路,若遇到紧急情况或危险的时候,驾驶人员根本不懂得如何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势必威胁着坐车人的生命安全,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干扰出行,扰乱交通秩序。存在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肆意掉头、变道、压线,不按照交通安全法规行驶,给他人正常行驶带来很大影响。特别在交通拥挤时,电动车见缝插针,抢占道路交通资源,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干扰了他人安全出行。营运载客的电动三轮车更是在一些主要路段、路口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驾驶人员或三五成群闲谈等客,或一拥而上抢生意。这使原本较窄的路口变得拥挤不堪,造成人车拥堵。公共的道路交通资源被占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三是立法体系缺失,执法效果不明显。法律规范方面对电动车没有明确限制或管理规定,因此造成了执法部门工作边界的不清晰。如果参照机动车对待,那么非法营运应由交通运输部门履职管理,但是交通运输部门往往没有强大有力的执法队伍去专门整治管理。由于电动车是电瓶输出动力驱动,不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但是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又不能不管。所以目前只能不定期组织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规范整治,电动车在路上违章行驶,是交警部门管理,由于无法可依,大多只能劝说引导;停放占道由城管部门管理,但是城管部门很难明确对电动车的管理条款。加之,电动车上路行驶涉及整个面来说具有灵活、点多、面广的特点,故屡禁屡不止。
基层建议:
一是完善公交体系建设。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公交体系建设或者出面筹资,加大对城市公交系统的投入,使城市公交以公众服务为主要目的,实施“路路通、区区到、线线达”工程,实现城际城乡公交路线网络全覆盖。规范管理,科学合理的分配公交资源,并对各站点给出班次时间表,加强公交车辆的运行智能化监管,切实满足居民对城市公交的需求。根据消费水平合理控制出租车价格,公开出租车路程的基础标准价格表,并加大监管力度,解决百姓出行难、出行贵的问题。
二是加强源头监督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法规,将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按照规定发放行车证、驾驶证,增加年审年检制度,并要求办理保险。由工商、税务和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电动车销售商户的监管力度,督促检查商家销售的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等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加大对改装车辆和用途不当的打击力度,真正从源头上堵住安全隐患。
三是落实长效管理举措。以以往对电动车的整治经验来看,此项工作反复性强,必须加强长效管理,才能保持整治成效。因此把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长效管理,形成管罚相依的良好运行格局。同时利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这一锲机,加强诚信宣传,让电动车的使用者知道,违章行为同时也是失信行为,将接受全社会的联合惩戒,迫使其自觉的合法、合规、规范使用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