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25分)
1、党支部班子健全,坚持集体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原则,重大问题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5分)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党组织和行政的工作部署,每位党员每年要做到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要向党支部作书面报告,向支部大会作报告并接受其他党员监督。(5分)
3、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和决策,党政班子协调配合好,支委会团结协作好。(3分)
4、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派出所的各项任务,做到有研究、有分析,有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派出所的日常工作、日常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6分)
5、围绕派出所的中心工作,根据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支部的活动方式、内容有创新,有实效性。(6分)。
(二)坚持党内各项制度(15分)
1、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事先有准备、有要求,保证质量,效果显著。(5分)
2、坚持每年开展二次组织生活会。党员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分)
3、坚持做好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做好两年一次的评优工作。(4分)
(三)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5分)
1、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党员的教育计划。党员每半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10分)
2、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改进、推动派出所工作。(5分)
3、严格管理,在日常的工作和重大事件、重要工作中对党员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思想教育工作成绩显著。(8分)
4、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收缴党费。(2分)
(四)重视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分)
1、每年度、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具体计划,有具体落实的措施。(5分)
2、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落实联系人制度,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确保证党员质量。(10分)
3、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及时转正工作。(5分)
(五)加强思想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5分)
1、党支部定期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实施派出所党员和群众教育计划,做群众思想工作,坚持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时,事先有准备,学习效果好,有考勤和记录。(5分)
2、关心群众,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党群关系密切。(5分)
3、做好党支部所辖范围内的共青团、工会的工作,加强领导,积极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5分)
二、考核办法
(一)党支部的考核工作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党支部负责实施,每年度考核一次。
(二)考核程序:首先党支部认真总结工作并向全体党员报告,在此基础上,对照上述考核内容所列出的指标,发动党员逐条自评,打出自评分数。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为支部党员打分。党员自评的成绩占总分数的50%。
(三)党员的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为优秀党员;
总分达到75-89分的党员为良好党员;
总分达到60-74分的党员为一般党员;
总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为较差党员。
考评为优秀的党员才能获得评选派出所先进党员的资格。
(四) 对优秀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对较差党支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进行教育,促使其尽快改变思想。
三、附则
(一)本考核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考核细则由中共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麻黄梁派出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